Post author:DCC Post published:2020-12-24 Post category:實習資訊 國立屏東科技大學109學年度第2學期 校外實習退還雜費1/5清冊 學生於當學期在學校有使用郵局或銀行帳號,請務必提供相同的退款帳號,如要更改請至出納組填寫更換帳號申請,始可更改。實習生請填寫自己本人的帳戶資料,勿填寫父母的帳戶。填寫非郵局、第一銀行的帳戶,或填寫錯誤的帳戶,以致銀行扣取手續費,由實習生自行負擔。 *請同學登入帳號後填寫,此表單於110年1月31日截止* You Might Also Like 111-2 校外實習期中座談 2023-04-17 受保護的內容: 110學年度第二學期校外實習成果發表影片 2022-07-05 112學年度本系海外實習訊息公告 2023-09-1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