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立屏東科技大學109學年度第2學期 校外實習退還雜費1/5清冊

  1. 學生於當學期在學校有使用郵局或銀行帳號,請務必提供相同的退款帳號,如要更改請至出納組填寫更換帳號申請,始可更改。
  2. 實習生請填寫自己本人的帳戶資料,勿填寫父母的帳戶
  3. 填寫非郵局、第一銀行的帳戶,或填寫錯誤的帳戶,以致銀行扣取手續費,由實習生自行負擔。
*請同學登入帳號後填寫,此表單於110年1月31日截止*